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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“良田”回归“粮田”
发布时间:2021-04-12

  日前,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方案,部署治理耕地“非粮化”,稳定粮食生产。

  保障粮食安全, 首先要解决好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问题。基本农田能不能用做林地?稻渔、稻虾综合种养怎么搞?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要惩处?随着国家对耕地“非粮化”问题的空前重视,许多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恐怕都有不少疑问。对耕地的使用方式哪些可以?哪些是禁止的?如何避免踩到“非粮化”红线?刚刚出台的《安徽省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》,明确提出要把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,着力稳政策、稳面积、稳产量。

  方案为耕地资源的使用划出利用优秀次序,强调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才是“三农”工作的首要任务。方案明确了一些原则,列出了一些禁止行为,目的很明确:坚决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,确保耕地质量提升、粮食面积稳定、粮食产能增加。“就像中央一号文件说的那些,要采取‘长牙齿’的措施,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。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处长吕国文表示,”这里要注意两点,一是在永久基本农田上,不能搞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、非法取土等;二是发展综合种养的前提是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。